临床上常用的磷酸可待因片与可待因口服溶液,在治疗咳嗽特别是干咳的时候都能发挥很大作用,那两者除了剂型不一样还有何不同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可待因的前世今生
可待因(别名:甲基吗啡),是一种天然生物碱,来源于罂粟提取物。可待因具有类似阿片类药品的镇痛作用。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中等程度疼痛的镇痛(约为吗啡的1/12~1/7)、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时的辅助用药,具有镇静作用。
可待因片剂与口服液的区别
药品名称 | 磷酸可待因片[1] | 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2] |
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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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片 | 100ml/瓶 |
药品成分 | 磷酸可待因 | 每100ml含磷酸可待因0.1g、盐酸麻黄碱0.06g、愈创木酚磺酸钾1.4g、盐酸曲普利啶14mg;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 15-30mg,一日 30-90mg;极量:一次 100mg,一日 250mg; | 口服。成人1次10-15ml,1日3次。瓶盖可做量杯用每盖至刻线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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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镇咳,用于较剧的频繁干咳,如痰液量较多宜并用祛痰药; 镇痛,用于中度以上的疼痛; 镇静,用于局麻或全麻时。 | 用于缓解感冒综合症状及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咳痰、支气管哮喘、鼻塞、流涕、喷嚏、肌肉酸痛、头痛乏力等症状。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2.12 岁以下儿童禁用; 3.哺乳期妇女禁用; 4.已知为 CYP2D6超快代谢者禁用; | 1.有下呼吸道疾病包括哮喘的患者禁用; 2.对本品有特异性过敏的患者禁用;3.严重高血压、冠状血管病患者禁用;4.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5.哺乳期妇女禁用 ; 6.已知为CYP2D6超快代谢者禁用; |
不良反应 | 心理变态或幻想、呼吸微弱、心率异常、惊厥、耳鸣等; | 口干、鼻干、喉干、荨麻疹、多汗等; |
药物过量 | 头晕、嗜睡、不平静、精神错乱、瞳孔缩小如针尖、低血压、心率过缓、呼吸微弱、神志不清等。长期使用可引起依赖性、超大剂量可导致死亡。 | 1.长期使用可引起依赖性。 2.超大剂量可导致死亡。 |
管理类别 | 麻醉药品 | 第二类精神药品 |
分类依据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 (食药监药化监[2013] 230 号)[3]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5 年第 10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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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开具要求 | 1.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 日常用量; 2.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日常用量; 3.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5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日常用量[5]; |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5]; 但根据《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 的通知》 (国卫办 医发[2021] 17 号):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用于长期处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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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瘾风险及注意事项
可待因具有明显的滥用潜力,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反复服用可待因可产生耐受性,长期使用易产生成瘾性。过量和/或长期服用含有可待因的组合产品发生不良反应几率明显增加。
咳嗽是一种身体的保护机制,止咳药只是用于减轻这种保护带来的不适。但止咳药潜藏的成瘾风险也提醒我们:任何药物都需“按需规范使用”。
温馨提示:
部分中成药成份中虽没有明确标注含有可待因,但确有罂粟壳的身影,可以说是含有“隐形可待因”的药物,如强力枇杷露,该药由枇杷叶、罂粟壳、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七味中药炼制而成,为了安全起见,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7]。
参考文献:
[1] 磷酸可待因片药品说明书.
[2] 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药品说明书.
[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30号.
[4]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10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
[6]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7号.
[7] 强力枇杷露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