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我院开展违纪违法问题专题剖析暨药学部工作人员警示教育
2月15日,我院再次召开违纪违法案例专题剖析会,并对药学部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副院长曾茄主持会议,院纪委书记梁杰林对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剖析和警示教育。

会上,通报了违纪违法案例处分决定对个人事业前途、职务职称、工资待遇、家庭等方面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从在哪犯的错、为什么犯错、错误的性质、错误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在职工作人员提出警示。
会议要求,要加强纪律法律学习,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做到心中有戒、知耻知止。明白人不犯错时,自己的命运可以自己掌握,若犯了错,命运就掌握在别人手里;要严格按纪法规定和医院制度办事,牢记评价一个人做事是否正确,有没有违纪违法,是用法律纪律和制度的尺子来衡量,不凭人的主观意愿来决定。违反纪律法律规定和医院管理制度,不按规则程序办事,必然会受到处罚。要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不心存侥幸,不钻政策制度空子,不违规统方,不介绍推销药品,不违规收受钱物,不违规接受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守好廉洁底线。
会议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途》,学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通报》,并对药学部全体工作人员再次开展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