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由四川省律师协会、广元市律师协会、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主办,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广元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广元市中心医院承办的《新法下医疗机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在广元市中心医院五楼多功能厅举行,旨在进一步提高广元地区的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更好地为广元及周边毗邻地区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会上,省律协医专委副主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因通过最新热点案例解读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充分分析医疗机构及医务工作人员执业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省律协会秘书长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莉通过《医疗事故处理》《执业医师法》、《基本医疗卫生与预防和处理条例》《民法典》,逐一解读医疗侵权的法律责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法律处主任张宝珠,详细解读患者的告知权,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征得同意到《民法典》《侵权责任法》修改为说明,要求医方向患方进行解释,使得患方明确,从而对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提出更高的要求。成都大学医护学院病理学教研室四川华大司法鉴定所主任李斌分别从从鉴定专家的角度通过:医疗损害后果确定、责任划分、医疗意外、医疗水平所限、自然转归、治疗原则、治疗原则等结合案例进行了讲解,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探讨。
互动交流环节中,律师代表与医疗代表与嘉宾就医疗纠纷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